汽水?”
厉深沉沉的目光无声地扫了过来,吴冕投降似的道:“给他一杯汽水,别加酒精。”
厉深要的水很快就来了,他一口气将杯里的水全喝了下去,像是在发泄什么一般。吴冕等他把杯子放下,才笑笑问:“现在心情好点了吗?”
厉深没说话,吴冕却没打算这么放过他:“你突然怎么了?你和那位余小姐,是不是之前就认识?”
厉深修长的十指交叠,轻靠在吧台,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他和余小姐岂止是认识,他还是她的前男友。
第4章 初见
余晚和厉深,是在厉深大三暑假那年认识的。
余晚是C市人,大学也是在C市读的,因为学的是金融,大四下学期的时候,她妈妈把她安排到了自己朋友的公司实习——她妈妈总是这样,喜欢帮她把一切安排好,读的专业是这样,将来的工作,也是这样。
余晚在她妈妈安排的公司实习了半年,然后在大四毕业之后,一声不响地拿上毕业证,跑到A市来自谋生路了。这是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反抗她妈妈,既紧张刺激,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快感。
余晚妈妈知道她去了A市以后,只闹了一天,第二天便冷静下来了。她自觉十分了解余晚,余晚从小到大没吃过苦受过累,一个人跑到A市去,碰一鼻子灰就知道家里的好了。
她预料的没错,余晚在A市确实吃了很多苦,她唯一没算到的是,余晚遇见了厉深。
而厉深,是一个能把余晚所有的苦都变成甜的人。
遇见厉深的那天,是艳阳高照的八月末。余晚来到A市已经两个月,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身上带的钱也快花光了,为了应应急,她先找了一份暑期工。
工作内容比较简单,就是到各个高校,给新入学的大一新生推销他们的电话套餐,也顺便卖卖手机和平板电脑,最重要的任务是,每天必须拉至少二十个人,关注他们的微信公众号。
余晚被分配到了A市音乐学院,学校现在还没有正式开学,但已经有学生陆陆续续地来学校报到了。余晚不排斥销售的工作,只是天气太炎热了,他们搭的那个小棚子,在炙热的阳光下形同虚设。余晚好几次觉得自己快要热晕过去,但今天,有些不一样。
不是因为今天天气凉爽,而是今天,篮球场上来了一群打篮球的男孩子。
他们穿着背心和短裤,在球场上恣意奔跑,挥洒汗水,耀眼得让人挪不开目光。余晚才离开大学校园不久,但在公司实习的半年,她见到的全是中年社会油腻男,再次看到这么年轻鲜活的肉体,她觉得男孩子真是美好啊。
特别是他们中穿十号球衣的那个,他在学校里很受欢迎吧,这么热的天,都有一大堆女孩子过来看他打球。
她隐隐约约听见,她们叫他厉深。
男孩子们的美好让她暂时忘记了酷热的天气,而球场上的男孩子拼命争夺的篮球,忽然向观众席飞了过去。站在当口的女生可能是经常来看球,已经习惯了这种篮球到处乱飞的场面,她格外淡定地对着飞过来的篮球用力一拍,把篮球给打开了。
余晚一边觉得这位女侠很猛,一边又觉得她这样岂不是错失了和男孩子搭讪的机会。
刚想到这儿,面上猛的一痛,被女侠打飞的篮球,不偏不倚地扣在了自己的脸上。
余晚:“…………”
篮球从她身上滚下去的时候,她眼泪都出来了,整个鼻头通红。
球场上的男孩子们也停了下来,他们商量了一下,派最高最帅的十号选手,过来跟余晚道歉。余晚透过朦朦胧胧的视线,看见一个男孩子朝自己跑过来,手上还拿着一包纸巾:“对不起对不起,你没事吧?要不要送你去医务室看看?”
余晚现在脸上还疼着,但刚才也是她自己看人家看得入神了,这会儿也不好意思怪人家:“我没事,就是眼泪有些控制不住。”
眼泪应激似的不停往外泛着,男生笑了一声,抽.出一张纸巾,帮她擦了擦眼泪:“好些了吗?还好没有流血。”
余晚没想到他会帮自己擦眼泪,愣了一下后赶紧夺过他手上的纸:“谢、谢谢,我自己来就好。”
两三下把眼泪擦干,余晚这才发现和自己说话的,是被女生叫做厉深的十号。
他长得真的很好看,整个人还透着澄澈的少年气息,黑色的发丝上缀着几颗汗水,在阳光下张扬地反射着光。
厉深低头又打量了她几眼,跟她确认道:“真的没事吗?”
他的眼神令余晚心中兵荒马乱,太久没和这么帅的男孩子说过话,这种距离就让她紧张了起来:“我真的没事,你回去打球吧。”
厉深再跟她道了次歉,便跑回了球场,男孩子们很快又开始比赛。余晚手里拿着他留下来的纸巾,指尖莫名滚烫,她想一定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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