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地步,看起来,那个家伙更像是个为了活下去而敢于拼命的有些白痴的江湖客罢了。
一个太注重亲情友情的人,不会有什么辉煌锦绣的前程。
这是文刖这么多年来看遍世间百态而得出的结论,虽然他貌美如女子看起来青春永驻,实则,他的心态已经苍老到不想再杀人甚至连一只鸡鸭家禽都不忍杀的地步。有时候,他都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和尚。而事实上,他一生吃素。
“好,我这就让人跟上去,看看能不能追得上。”
文刖点了点头,心里叹了口气:燕云……希望你真的是燕云,不是……也是。
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人最了解大业皇帝杨广,那么,这个人不会是杨广最宠爱的皇后萧氏,也不会是杨广最信任的臣子宇文述,而是他文刖,就连杨广自己都不一定有他那么了解自己。从杨广的眼神,文刖知道这个时而爱才如命时而嫉贤妒能的皇帝,这次又打算提拔新人了。这些年,因为受到杨广的喜爱而平步青云的平民子弟虽然不多,但每一个都成了一段传奇。
比如罗艺,比如,昨日战死的麦铁杖。
皇帝如果信任一个人,很难改变。
有的时候,他的睿智就好像东海之深邃广阔,没人能及得上他的万一,他一个眼神就能看出那些臣子们的龌龊心思,一句话就能点穿敌人的阴谋伎俩。而有的时候,他……
文刖苦笑着摇了摇头,将思绪停止,目光看向北方,想的却是,那个少年,你跑出来做什么难道,你是故意想引起陛下的注意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能得到什么好处或许,自己当日真的应该追下去的,杀了你,怎么会有今日烦恼
……
……
无论如何,李闲抢了麦铁杖的尸体送回辽水西岸这件事,给今日在河边看着他的人留下了太深的印象,尤其是那些自发聚集在河边的左屯卫士兵,从他们那个庄重的军礼就知道,对于辽水东岸跃马狂奔的黑甲骑士他们心生感激,当他自报名号的喊声隐隐从河对岸飘过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记住了这个给左屯卫洗刷去了耻辱的名字,很久很久都不会忘记。
那一日,十八骑其疾如风,那黑马黑甲的骑士踏着尘烟而来,如同踩着云朵飞下来的天将,百步外一箭封喉射杀高丽官员,近五十名高丽骑兵甚至挡不住十八骑一次冲杀,大黑马人立而起的时候黑刀旋出的那一道耀眼光华,也不知道迷乱了多少人的眼睛。
不只是大业皇帝杨广记住了那个修长的身影,在场的很多人都记住燕云这个名字。
被抢走了麦铁杖的尸体,而且别说千两黄金,就连一个铜板都没捞到手的乙支文德愤怒的摔了战盔,然后指着十八骑离开的背影大声咆哮:“追上去杀了他们”
赶过来的数百名骑兵沿着河岸向北追了上去,但高丽骑兵的劣马无论如何也无法和李闲他们的战马相提并论。从阿史那去鹄的马厩里偷出来的战马,就算最差的那一匹也比高丽骑兵的坐骑强了不知道多少,更何况,李闲的大黑马之外,骆傅等人的坐骑那一匹不是百里挑一的良驹
所以,就算他们十八人身披铁甲,那些只穿了皮甲的高丽骑兵也追不上他们。
“安之”
陈雀儿一边笑一边叫着李闲:“你看看,后面黏着几百个苍蝇,要不咱们杀回去再剁他几个说实话,杀高丽蛮子真他娘的痛快,比杀突厥人还痛快”
李闲回身看了一眼道:“如果这些王八蛋真敢追到武厉逻城,用不着咱们动手,大隋的边军就能把他们射成刺猬。”
骆傅道:“追上来的人也就三四百,要不杀回去”
见骆傅都杀上了瘾,李闲哈哈笑道:“三十七哥,还是算了吧,咱们该干的活干完了,先到武厉逻城过河,然后再回来,如果那些王八蛋不敢追太远的话咱们连河都不用过。不出明天,大隋的兵马就能过河把乙支文德的兵杀个屁滚尿流,这大热闹咱们可不能不看。”
十八骑踩着风向前疾驰,一直跑出去十几里那些烦人的高丽骑兵还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若不是李闲不肯,杀出了血气的燕山贼们哪里管什么对方人多,说不得此时已经调转马头回去杀了不止一阵了。眼看着跑出来将近四十里,虽然那些骑兵被远远的甩开可还是苍蝇一样粘着不放。双方之间的距离已经超过三里,其实高丽骑兵已经完全没有意义再追下去,若不是河岸边没什么遮挡视线辽阔,只怕这会他们连十八骑的影子都看不到了。
这下李闲的火气也上来了,算计了一下路程距离独孤锐志藏船的地方已经没多远,他勒住大黑马调转过来,骂了一句:“高丽棒子真他娘的找死”
正说着,李闲忽然瞥见几百米外的一座高坡上忽然有人露了个头,随即又沉了下去。虽然那动作很快,可还是被李闲看了个一清二楚。
高坡后面有埋伏
李闲骤然一惊,第一反应就是中了高丽人的计但很快他就抛开了这个念头,乙支文德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在几十里外设伏。就算他猜到有人会来抢麦铁杖的尸体,直接多带人马到河边不就得了何必这么麻烦。可是,如果不是高丽兵,那高坡后面露出来的盔樱怎么解释
难道是……
李闲忽然想到一个可能。
哈哈,他在心里大笑,这个大业皇帝杨广这次倒是玩了一个好手段怪不得他愿意掏黄金千两买麦铁杖的尸体,并以此为借口约定双方停战一天。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这哪里是买的麦铁杖一具尸体,分明买的是辽水东岸高丽兵的五万具尸体
由此可见,杨广当年平定南陈绝不仅仅是靠着那些名将们的本事,虽然贺若弼,高颖,杨素这些人一个个都是极有本事的,但那个时候的杨广又怎么会输给这些将军们南陈可不是弹丸小国,富庶,号称雄兵百万,杨广身为大隋兵马都讨大元帅,怎么可能是个碌碌无为之人
狡猾啊
李闲算是又见识到了杨广在狠辣和糊涂之外的另一个性格。
李闲笑了笑,从大黑马驮着的包裹里取出一面烈红的大隋战旗,心说有准备的人自然运气比别人好一些。
他将那面战旗抖开,然后对铁獠狼道:“挂在你的马槊上,咱们就在这里等着,再杀一阵”
铁獠狼接过大隋的战旗,有些诧异的问道:“为什么要用这个东西”
李闲看了高坡后面一眼,压低声音道:“那高坡后面后伏兵,大隋的兵”
……
……
几百米外的高坡后面,如果有人能缓缓升空看过去的话,一定会因为自己看到的场景惊讶的无以复加
高坡后,密密麻麻的全是装备精良的大隋府兵
战马被上了嚼子,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士兵们成队列的坐在地上,同样没有一个人说话。沉默中,透着一股浓烈的肃杀之气。数不清的大隋府兵藏身在高坡后,一直绵延到远处的山林中。
一个斥候从高坡上滑了下来,快步跑到阵列中。在一片空地上,一位胡须都已经花白的老将坐在一块山石上,虽然他脸上的皱纹如同大西北的沟壑一样沧桑,但他的一双眸子依然明亮如星辰,顾盼间,自有一股威势。他是大隋诸位大将军中年纪最大的一个,比宇文述还要大上六七岁,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并不是靠资历老才坐上了正三品大将军的位子。
他叫薛世雄,大隋左御卫大将军。
今年,他已经五十八岁。
虽然已经比不得年轻时候提刀上阵杀敌无数的豪迈壮阔,但自十七岁开始征战沙场四十一年的杀伐历经大大小小何止百战,虽年老,气势越发的深厚。
“大将军,高坡后面有十余骑重甲停了下来,打的是大隋的旗号,他们后面二三里处,有数百高丽轻骑追击。”
斥候说话的语速虽然很快,但清晰明了。
薛世雄微微皱眉,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走,去看看。”
十几名郎将别将跟在他的身后,在高坡上微微露出身形窥视外面。视线中,十八骑重甲一字排开,一面烈红的大隋战旗迎风展开猎猎作响。
“重甲”
薛世雄眼神中闪过一丝疑惑,喃喃道:“这是谁的兵过了河”
很快,他便释然:“管他是谁的兵,倒是一群汉子。”
“大将军,怎么办”
一个郎将低声问道。
薛世雄瞪了他一眼道:“怎么办难道还能眼睁睁的看着我大隋的兵,被几百个高丽蛮子欺负说出去,左御卫丢不起这个人”
那郎将道:“可是,咱们在此处埋伏,为的是明日一早配合渡河的大军攻击高丽大营,若是贸然杀出去,暴露了行迹怎么办”
薛世雄怒道:“放屁”
两个字,多一个字都不解释。
老将军火气依然旺盛,拍了拍手离开高坡,一边走一边嘟囔着:“怎么看着那身铁甲这么眼熟……这是哪个家里的护院私兵,竟然有胆子跑到辽东来撩拨乙支文德”
“看着像是虎贲重甲……”
有人自作聪明的提醒了一句,惹来薛世雄一阵白眼:“还是放屁你以为我已经眼花到分不清官军和私兵护院了吗”
或许是真的老了,又或者是他刻意选择了忘记。
“肯定不是幽州的虎贲,肯定不是。”
他自言自语,面带微笑。
是啊,如果是虎贲,未经请命擅自离开驻地,那就是大罪,杀无赦。
第110章 渡过辽水
当薛世雄看到李闲等十八骑重甲一字排开,举起大隋烈红的战旗准备决一死战的时候,他难免多多少少心中有些触动,所以才会下令将那几百个装备并不精良的高丽轻骑屠了,因为身为大隋左祤卫大将军,他知道大隋军人的骄傲。可后来在评论这次和李闲初遇的时候,薛世雄老将军总是用最无奈的语气说一句:“那个狡猾的好像狐狸一样的少年郎,他娘的气死老子了”
至于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也有很多人对李闲当时的表现都觉得实在有些丢人,可当得知他们刚刚从乙支文德的眼皮子底下将麦铁杖老将军的遗体抢回来之后,对那十八骑人马反而多了几分尊敬。人就是这个样子,有时候对一个人的印象一辈子也改变不了,最初见他的时候他是可耻的那么会认为这个人可耻一辈子,甚至三辈子五辈子以至于拖累到八辈祖宗。有时候对一个人看法的转变也会快得好像夜空之间划过的那道明亮闪电一样,快的不可思议。
因为薛世雄在后来说了一句话,所以李闲那令人不齿的举动也就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谅解。
他不想入仕
薛世雄如此推断,那少年之所以有那样的选择,是因为河对岸有文刖的龙庭卫在追他。而之所以追他,他之所以逃,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做官所以,明知道是皇帝陛下都对他都起了爱才之心,那小子才会兔子一样跑了。
没错,就是跑了。
当他带着十八骑摆出一副决死一战的姿态,那数百名高句丽轻骑已经列成冲击阵型汹涌而来,当五百名精锐的左御卫精甲轻骑兵从高坡后面兜出去绕到高丽骑兵背后,当两个团的弓箭手猛的从高坡后面冲出来以密集的羽箭攒射将高丽骑兵射得哭爹喊娘的时候,李闲带着他十七个手下卷起大隋的战旗,一溜烟跑了。
跑得很快很拉风。
请相信,他从一开始就没有决一死战的觉悟,请相信,从一开始他就是在赌博。如果高坡后面埋伏的大隋士兵不出来的话,他肯定还是会撤走的。当然,说不得他会在一百二十步外发箭射落几个高丽棒子出出火气,但绝对不会做什么反冲锋的傻事,就算骆傅等人想,他也不答应。
既然抢夺麦铁杖尸体的事已经做了,效果也已经达到,真的没有必要再让十八骑犯险,这完全是毫无意义的事。相对来说,即便十八骑逆袭回去杀他个几十人,但哪怕有一个人受伤李闲也会觉得自己吃了亏。赔本的买卖,正常的商人都不会去做,除非是傻子,李闲经常骂别人白痴,所以白痴的事他能躲就躲,能闪就闪。
他不知道高坡后面埋伏的是大隋左祤卫的精兵,也不知道是左祤卫大将军薛世雄下令帮了自己,既然没打算跟人家说声谢谢已经算是理亏,所以李闲看到一个白胡子将军站在高坡上跳着脚骂街也就大度一笑置之很君子的没有回骂。
兜过去的五百精锐骑兵堵住了高丽人的退路,被羽箭射杀了大半的高丽骑兵一个都没走了,被砍瓜切菜一样屠杀殆尽。薛世雄似乎将李闲不懂规矩的怒气都撒在高丽人身上,竟然没有接受投降。除了留下两个人询问高句丽大营的布防之外,其他人就算跪地投降的也一律砍了脑袋。然后,薛世雄下了封口令,如果谁把今天杀俘的事说出去的话,那就休怪他这个气得胡子翘的老头不客气。
之所以这样小心翼翼,是因为薛世雄太了解大隋的皇帝陛下了。
以解民倒悬为由出征高丽,号称仁义之师的隋军怎么能做出杀俘的事若是被那些碎嘴子的文官抓住把柄的话,就算皇帝不会真的对他怎么样,老薛也会觉得跟吃了死苍蝇一样恶心。那些张口闭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家伙们,真要是揪住这件事不撒手那就比那黑马黑甲的小子掉头就跑还要恶心一万倍。
将那些高丽骑兵屠杀殆尽之后,薛世雄下令就地挖坑将尸体埋了。然后派斥候悄悄搜索了方圆十里,确定没有人发现这才安心下来。
说实话,老将军知道自己不应该下令出击。若是耽误了明日一早奇袭高句丽大营的话,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重罪。陛下想出如此妙计,若是毁在他手里那陛下之怒才是真的九天雷霆临于人间。
这些年已经上了年纪的薛世雄很少做什么不冷静的事,但他性如烈火骨子里还是有着一股傲意很难剔除掉。
既然做了,就不会后悔。
这是薛世雄的性格,老而弥坚,改不了。
“爹,那黑马小子没规矩”
薛万均有些恼火的说道。
薛世雄骂也骂了,此时怒气渐消:“是没规矩,但是……若换做是你,敢过来与我相见吗”
薛万均一愣,随即明白过来。
他才不会相信自己老爹说的什么那十八骑是某个世家的家丁私兵,看装备,看坐骑,看控马技术,如果说家丁能有这个水平,那大隋的府兵还不都得汗颜死。知道是自己老爹打算保护那十八骑,所以此时经薛世雄好歹一点拨,他也明白了此中关键,怒气倒也消了一半。
“这样的兵,其实不要也罢。”
薛万均赌气说了一句。
薛世雄笑了笑问:“你哥呢”
薛万均指了指高坡后面道:“我哥说把那些高丽兵的人头都割了再埋,正忙着呢吧。”
薛世雄一愣,随即怒骂道:“老子怎么生了这么个白痴儿子难道还想拿着这几百颗人头去邀功吗”
高坡外忙着割人头的薛万彻忽然打了个喷嚏,心说辽东这破地方真他妈冷,都三月了还寒气逼人……
……
……
李闲众人一口气跑到隐秘的渡口,寻到了正急的热锅蚂蚁一样的独孤锐志他们。若说论上阵厮杀,一个铁獠狼能打五个独孤锐志也不用打的太紧张狼狈。若是论耐性,独孤锐志也远不如血骑四虎的其他三人。可这厮是个有狠劲的家伙,为了让自己能忍住不带着人贸然出去接应而失了船只,他竟然下令飞虎军的人将他绑在船上,还堵住了嘴,他下令说,无论自己说什么,在寨主,也就是李闲没回来之前也不能给自己松开。
他知道自己心性差,所以才想出这么个馊主意来。
李闲他们到了渡口的时候,独孤锐志正被堵着嘴声嘶力竭的嘶吼。
“呜呜……放开我……放开我”
因为嘴里塞了一团布,他说话的声音很模糊。那些飞虎军的人想上去解开他,又想起他之前的命令所以踌躇不前。见到李闲他们回来,这才如蒙大赦一样冲过去跟李闲诉说原委。
“大当家……不是我们以下犯上啊,是头儿让我这么干的。”
飞虎军的小头目苦着脸说道。
李闲嗯了一声,本以为是手下哗变,现在看来却不过是个独孤锐志自导自演的闹剧,对于这个教自己用毒的老师,李闲其实很钦佩,在医理用毒上独孤锐志绝对当得起宗师这两个字,可在做首领这方面,他白痴的像个三岁孩子。
“无论是不是你自愿的,但这件事终归没了规矩,罚你三个月饷银。”
李闲淡淡说道。
那小头目一怔,随即苦笑道:“属下明白。”
“有怨言吗”
李闲问。
“没有”
那小头目挺胸道。
李闲嗯了一声,颇为严肃的说道:“没规矩,当罚。令出必行,独孤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错,回头回了寨子,到账房上领两贯赏钱。但要记住,以后聪明点,不要什么糊涂事都做建飞虎军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你们都能成为独当一面的能手,这点小事都处理不好,还有什么脸面领着比别人高一倍的饷银”
那小头目这次真的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闲也不再理他,举步走到挣扎的独孤锐志面前,先将他嘴里的布抽出来:“小毒哥,你还能干得再白痴一点么”
独孤锐志不理他的指责,而是近乎于哀嚎的强调喊道:“快,松绑松绑”
李闲白了他一眼将绳子松开,独孤锐志恶狼一样冲出去,三下五除二脱了裤子,对着辽水洒了一泡绵远悠长的马蚤黄尿。
“他娘的……憋死我了。”
……
……
次日一早,被皇帝狠狠训斥了一顿夺了官职戴罪立功的工部尚书宇文恺放弃了之前的计划,将预备的两座建造好的浮桥弃而不用,亲自监督民夫下水打桩铺造浮桥。数千名饮了烈酒的民夫赤着脚冲进刺骨的辽水中,一尺一尺的搭造浮桥向辽水东岸延伸。整个上午,辽水这一段都是红色的。高丽人在河对岸用弩车和弓箭射杀河道中的民夫,而大隋这边则用精工打造的弩车还击。到了中午时分,浮桥终于快接近了辽水东岸,死在河道中的民夫也超过了千人。只是越到了接近东岸,民夫的伤亡速度越快的令人心惊。
大隋的府兵弓箭手在盾牌手的掩护下开始顺着四座浮桥向前顶,弩车也被推上浮桥,针对性的打击高丽人本就不多的重弩。
这次推进中规中矩乏善可陈,完全是靠民夫的牺牲才将浮桥搭到了河对岸。而事实上,最终两千多民夫的死亡,有三百余人是被大隋的督战队射杀在河道里的。往前是死,退后还是死,但退后按通敌论处,向前的话,死了朝廷还会发几贯肉好的抚恤。所以民夫们也狠了心,死了还能为家里赚些钱粮,不死,就是他娘的赚了一条命。
左屯卫将军辛世雄请命要为左屯卫大将军麦铁杖报仇,要求继续由左屯卫担任先锋。大业皇帝杨广允之,亲自把盏敬了辛世雄一碗烈酒。
辛世雄手持长槊,带着红了眼的左屯卫府兵悍不畏死的第一批冲上了辽水东岸。紧跟着,左祤卫,右祤卫,左武卫的兵先后杀了上去。
乙支文德调集军马抵抗,正相持不下时,北面一阵尘烟翻滚,无数面大隋的烈红战旗出现在高丽兵的视线中。
左御卫,薛世雄大将军到了
高丽军大败,弃了辽水畔大营退回辽东城,乙支文德更是安排了人固守辽东城后,直接率领人马退往平壤。
此战,隋军斩敌一万余,血染辽水东岸。
一万多颗人头被割了下来,随大军观战的各国使节俱是吓得白了脸色,再也不敢对隋军的战力指指点点。
第111章 一叶扁舟两女子
“你真的要走可是你的伤还没有好呢。”
燕山上,欧思青青拉着阿史那朵朵的手劝说着。
阿史那朵朵回头看了看立在山坡上的那块木碑,正面是李闲亲自用狼毫清清楚楚端端正正书写的一行字,只有四个,透着一股别样的悲凉。
无栾之墓
简单之极的四个字。
木碑同样很简单,是李闲用黑刀一刀一刀的挥洒斩断一棵百年老松后选了最平滑的一段削出来的,正如那座坟包一样普通的没有什么让人侧目驻足的地方。无栾之墓,这四个字也不符合这个时代墓碑的题字规格,但,李闲写这四个字的时候极为认真,每一笔都小心翼翼似乎生怕惊醒了睡在坟包中的花季少女。
人生有时候短暂的就好像落叶,春天才发芽,夏天才生长,秋天就变了枯黄然后随风而落。就好像曲着手指也能算出终期一样的短,短到足以让那些活的稍微久一些的人唏嘘不已。
这世界上有很多人该死,最起码在某些人的认知中该死。比如李闲,从那个老尼带着些挑衅意味甚至是故意刺激文皇帝杨坚而放出那几句荒诞不羁的话语之后,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李闲早就该死了,可他偏偏还活着。
而无栾,在霸州北面被铁浮屠马贼截杀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她不过是个小丫鬟牵扯不到什么恩怨所以她不该死,可是仅仅时隔两年多些,她便死了,死的那么快,快到连阿史那朵朵都没来得及悲伤。
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阿史那朵朵看到无栾的木碑时候,脑子里眼睛里都会出现那个盘膝坐在土地上,一笔一笔认真写字的少年身影。
他不曾表示过自己的悲伤,正如阿史那朵朵时至今日也没有落下一滴眼泪一样,有些人的悲伤是不会用表情和泪水来宣泄的。回到燕山之后他和她的表情都一直很平静,他写的平静,她看的平静。
木碑后面还有一行相对较小一些的文字,只是一句话。
人生若只如初见,不如不见。
阿史那朵朵回身看到那一行小字,忽然笑了笑,竟然带着些许洒脱:“人生若只如初见,真的不如不见。”
那一年,霸州北,若是没有初见,何必今日伤神
“该回去了,必须回去了”
她对欧思青青说,该和必须两个字咬的极重。也不知道为什么,心思单纯的欧思青青偏偏感觉自己明白了她话里的意思。忽然,欧思青青感到很悲凉,因为她发现有时候回家去这么简单之极的事也会有很多种意思,并不一定是因为想回家,渴望回家而回家,或许是该回家了,必须回家了。
“是啊……你是突厥王庭的圣女。”
欧思青青叹了口气。
阿史那朵朵握着欧思青青的手,很认真很羡慕的说:“真的很羡慕你,可以不必……急着回家去。”
欧思青青道:“家就在那里啊,什么时候回去都行。而且,有时候家并不止一处。哪里有他,哪里都是家。”
她笑了笑,很甜美:“我一直在家里。”
“家不止一处,而且,我一直在家里。”
欧思青青的话让阿史那朵朵心中震颤,本来就已经不再风平浪静的心湖上骤然掀起一阵波澜,这波澜势不可挡的冲击着她的情感关卡,多年来苦心苦身才封锁起来的心门竟然有了被撞开的痕迹。她赶紧将思绪引向别处,尽量再也不去想欧思青青话里最后那六个字,我一直在家里。
只是,她又如何能控制得住心湖波涛
扪心自问,我的家在哪里
开始的时候她的羡慕仅仅是局限于欧思青青的单纯而无忧无虑,因为她从她的眼神中看不出离家的悲哀和无助。现在她羡慕她的是,她的满足。是啊,她一直在家里,那么,我一直在什么地方
“回家也好”
欧思青青感觉到了阿史那朵朵手心逐渐凉下去的温度,还有一丝滑腻的汗水。
“回去之后,就没有那么多伤心事了。”
阿史那朵朵一怔,随即心中的羡慕更浓烈了起来。是啊,这个小姑娘是个心里干净的没有长草的人,而自己,从肩膀上有了那个金色的狼头开始,心里面的草早就已经生长蔓延到无法铲除的地步。如果能铲除,也不是她自己一个人的力量能做到的。可是……帮自己将心中杂草除掉的那个人,究竟是谁在哪里等着自己
恍惚间,她又看到了那个盘膝席地而坐,认真书写每一笔的清秀少年。
坟包上被他刻意移植了一些新绿小草,可是看起来,那草……并不令人烦躁,相反,如此纯绿的令人心生感念。是啊……无栾睡在里面,或许也喜欢自己的身边多一些色彩吧。
草并不可怕,无论长在什么地方。
可怕的是,你不敢去打理。
她又想起弱洛水畔的怀袖草庐,春风吹佛后,也不知道篱笆下的蔷薇有几支窜出了新绿,又有几支吐出了花蕾。
师父她……真的比自己看的透彻。
这一刻,她竟然连对叶怀袖的怨恨都淡了几分。
“是啊,回去之后,一定没有这么多伤心事。”
阿史那朵朵笑了笑,其中苦涩渐去。
“要不要让阿爷派人送你”
欧思青青问。
阿史那朵朵骄傲的摇了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肩膀说:“别忘了我的身份,只要过了北长城,整片草原都是我的家。”
欧思青青也笑了,竟然也带着羡慕:“你的家,可真大啊。”
……
……
在辽水东岸真真切切的看了大隋东征的第二战之后,李闲舒舒服服的脱光了衣服一个猛子扎进冰冷刺骨的辽河水中来回畅游,辽水不是静止不动的,所以血腥味早已经随着波流去了未知之地。而李闲这次来辽东其实目的性并不大,顺便积累些将来用得到的人气已经是额外的收获。他只是想真真正正的做一回大隋观光客,看看历史上这场波澜壮阔的战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他来的那一年大隋才二十岁,正是朝气蓬勃的时候。但他却一直没有好好看过,去过很多地方,也曾经驻足停留过,却因为那恼人的生存问题而根本无心欣赏风景。这一次,李闲不仅仅是要欣赏风景,还要欣赏天下致锐的大隋府兵是如何作战的。
这才是真正要留心关注甚至下力气研究的正事,谁知道将来某一天会不会和其中一支府兵正面交锋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李闲没奢求过什么战无不胜,可最起码要了解敌人,尽量多,必须多的了解。所以,他才会将只五十人的飞虎军带到辽东,然后先是不顾人生死不负责任的将其中最精锐的二十个人散出去深入高句丽境内,锻炼他们收集情报的本事。再然后,就在今天大隋的雄兵渡过辽水一口气杀到辽东城下之后,他又把剩下的三十个人放出去在各个角度观察记录辽东城之战的始末,他要细节,所有的细节。
高丽人是如何防御的,大隋是如何进攻的。
这些将来都用得到。
既然自己已经开始打算将来在乱世分一杯羹甚至喝完了它,那么各种经验都是必须的,靠自己去经历那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谁也不能保证这个过程没有危险。能从别人身上吸取经验,这才是速成之道。
没错,他是从另一个科技水平相对来说高不少的时代而来。可他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以现在的工艺他还造不出热兵器来终结一个时代。他脑子里没有那么多科学数据,这只是一个在那个时代也挂过科的普通人不得不在冷兵器时代立足的有些艰难的过程,他只想不艰辛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可能,他倒是甘愿有一支巴雷特12.7毫米口径的重狙在辽水东岸一枪打爆了杨广的脑袋,然后哼着风萧萧兮辽水寒,皇帝一去兮不复还的小调调骑着大黑马拉风的跑路,管他史书上怎么记录这一笔最起码不必再担心姓杨的偶尔动念就会给自己带来的无尽麻烦。
可说来说去,他空有心而力不足。
终究他不过是个从四岁开始妖孽一样修炼不辍努力适应弓箭适应横刀适应战马适应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杀的外来人,并且逐渐从外来人变成家里人。
好吧,如果非得说他有什么常人所没有的本事,那就是他知道那么一些这个时代的故事,并且还大部分是从什么隋炀帝艳史之类的不靠谱的小说中吸取来的。当然,他记住的更多的是床地之欢而不是什么扯淡的勾心斗角。二十一世纪的他又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怎么可能知道精确到哪天的历史史实他也不是军工科技人员,连枪械爱好者都不是,怎么可能动动念头就能造出战车大炮
所以,在李闲看来最靠谱的还是手里的刀,还是手里的弓箭。
他在冰冷刺骨的河水中畅游而不会抽筋到淹死,不是因为他是个穿越者就带着无敌光环,而是因为他从四岁就开始每天洗冷水澡有机会就下河摸鱼的积累,是因为他努力的适应这一切。
在辽水中脱光了洗澡的人古往今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可像他这样躺在河面上一边打水漂行一边认真思考明天该做什么后天该做什么甚至于将来要做什么的人绝对不会多。
他很认真的想,以至于陷入沉思。
以至于,当下游划水而来的一叶扁舟上那个背着一柄大黑伞的娇小女子冷冷看着他的时候,他才骤然惊醒。
他记得那个看起来娇弱的女子,也记得她身边另一个看起来同样娇弱的女子。
着绿衫背大号黑伞的女子,叫青鸢。
着红衣背大号铁枪的女子,叫凰鸾。
李闲很恼火,不是因为自己一时沉思而在那船到了几十米外才察觉,而是因为那两个女人盯着赤身捰体的自己看而且看得那么认真冷静。因为是躺着漂浮在水面上,所以能看的不能看的,人家都看了去,一点没打折。
ps:关于叶怀袖,她是一个为了爱而无所不作的女人,手段上确实说不上干净,但你不觉得她真的很干净吗至于将来她是不是悲剧,我不能说,因为总得留点悬念给读者。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不能因为她之前所作所为就笃定的说再见。我希望自己能对得起每一个认真看书的读者,但终究能力有限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而且,我也不可能因为每一个人对将明的不同理解而无休止的改动情节,那样,这本书才会真的变得面目全非吧。
将明,还是会按照我的意愿来写下去,但请你们放心,这个故事,终究是个欢乐的故事。
第112章 三上三下终究饮恨
一身翠绿衣衫,将面容映衬的如三月桃花,格外精致动人,只是那眸子里的神采太冷了些,比这辽河水还要冷。李闲依稀记得这绿衣女子的名字,好像是叫青鸢。看她身高最多也就一米六,体重绝不会超过八十斤,怎么就时时刻刻喜欢背着那么一柄沉重的乌骨大铁伞
青鸢身边那一身红衣胜火的女子,看身材比她还要瘦小一些,只是后背上缚着的那一柄大铁枪显然比青鸢的大黑伞还要沉重不少。这枪,枪杆远比普通长矛的木杆粗,枪头也远比一般的矛头要长,竟有两尺,堪比长槊,也不知道她那小小的手儿是怎么握得住这枪杆的。
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一般无二,同样的清冷不带一点喜怒哀乐,若不是两个人的长相确实不相似,难免会让人觉得这是一对双生子。
这是两个妙人,站在扁舟上看着李闲,视线不躲不闪,平平淡淡,就好像看到的男人身躯和一块石头,一尾丑鱼,甚至是一片落叶没有什么区别,根本就不会引起她们的惊讶。就连她们不经意间扫过李闲那东西的时候,眼神中也没有透露出一丝情绪上的波动。
李闲也是个妙人,因为他说了一句妙语。
“燕山上脱了一回,辽水中脱了一回,全都赶上两位小娘子,还真是缘分,又或许……我不脱,你们不来”
“无耻”
“该死”
青鸢和凰鸾每人说了两个字,脸色稍微变了变。
“无耻确实该死”
李闲点了点头极认真道:“只是不知道,你们两个女人家盯着我一个光屁股大老爷们看得这么仔细认真,难道就不无耻了”
青鸢皱眉道:“若不是奉命而来,便一箭射死你这登徒浪子”
李闲扑哧一声笑了:“这话怎么说着这么别扭,你们俩组队划船追过来看我裸泳,我倒是登徒浪子了……你们还能再说得大义凛然点么”
凰鸾性子烈,从身后龙庭卫手里夺了一张弓就要发威,却见李闲伸手指了指十几米外岸边上,骆傅等人已经持了连弩对准了船上几人br /gt;</br></br>
将明第35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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