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出门?又没事先约好。”
高煜这才如实说道:“本来是来接小丽出去玩的,不过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了,丢下我去跟她那些女性密友出去逛街,叫我直接回去,我想着你也住在这附近,就来过来看看能不能撞上你。”
陈瑜知道,高煜看着有点花,对于女友于丽却呵护备至,可以算是“二十四孝”的模范男友了。
他跟高煜这么嬉闹一番,心底积攒的郁气倒是去了不少,脸上也不再布满阴云。
这一下,陡然却觉得肚子有点饿了,正想好好安抚五脏庙,只听高煜说道:“看来你也没什么事的样子,走,一起去吃个饭吧。咱们也算好久不见了。”
陈瑜也就答应了。
第103章 剥茧抽丝
晚饭吃得还算尽兴,高煜请客,弄了个包厢,叫了不少海鲜。
陈瑜慢慢饮着啤酒,心里倒是有点怀念起在小说世界里的清淡食物来。调味品是没有现代这么多,但味道着实不错,摆的样式也像一幅图画似的。
吃过晚饭后,陈瑜跟高煜就各自回家了。作为多年的好友,高煜已经很了解陈瑜的宅属性,也就不浪费口水邀请他去外面玩了。
陈瑜一个人漫步回到家里,按照习惯开启电脑,打开正在连载的小说文档,却不禁立刻发起怔来。
……他此时实在提不起心思去写文。幸好之前还攒了点存稿,可以不必担心断更的问题。
鬼使神差的,陈瑜打开了网页,搜寻到了他的第一篇小说《剑惊天下》——也即是楚云霄作为主角的那篇小说。
这是他的第一篇小说,也是他的第一个坑文。还是当年他在大学时抽空写的,曾经耗费了不少心血,光是为人设/场景/武功/法术等等都写了好几万字,后来因为赶毕业论文才暂停了更新,等到论文交上去了,却蓦然失去了动力,就彻底坑掉了。
之后陈瑜索性弃了这个名叫“执笔落墨”的马甲,起了个新笔名叫“暮雨”,继续一个网络写手的写作生涯。
当然,后来那些文,他都完结了,而且还保持了日更五千,否则也混不到签约作者,虽然目前达不到大神级别,但也勉强算是半个粉红了。
虽说写的文多了,也渐渐有了一点人气和固定读者,但陈瑜心里最喜欢的,也至今印象尤深的,还是最初的那篇永远坑掉的《剑惊天下》。
甚至当初连载《剑惊天下》的时候,他都做不到日更,因为学业忙,也因为不想写崩了脑内设想好的情节,每一章总是反复修改才能发表出去。
而陈琳,也只追过那一篇《剑惊天下》。后来的文人气再高,陈琳也是不屑一顾地评价道:“各种随大流的情节,简直无趣至极,让人看过就忘!”
可是此时,陈瑜才点开《剑惊天下》的第一章,看到那些陌生又熟悉的文字后,倏然觉得他无法再看下去了,也无法面对任何有着楚云霄的小说情节。
陈瑜沉默了一瞬,找出昔日“执笔落墨”的账号与密码,在作者专区登录进去,删文以及笔名自杀。
反正这篇文已经坑了好几年了,也没什么人气,他也不用怕读者的怨念了。
做完这件事后,陈瑜只觉得有点心力憔悴,匆匆洗浴过后,倒头便睡。
第二天清晨,陈瑜正在半梦半醒之间,却陡然意识到身前似乎有一团极其明艳的光芒,绚烂得让他虽然闭着双眼,也能隐隐感受到那团光芒的亮度与炙热。
陈瑜慢慢睁开一丝眼皮,却立刻彻底清醒了。
眼前确实有一团耀眼金光,而那金光里面,竟渐渐呈现出一道修长身影来,形貌却是穆天齐的样子。然而穆天齐只是凡人里的风度俊雅,此人气质却超脱凡俗,隐隐流露出无上威严,却又容态温和可亲,让人心生既敬且畏之情。
陈瑜还是第一次这样完整地打量着“穆天齐”的身体,只感叹着就算是同样一个躯壳,不同的人果然给人的感觉就完全不一样,若说穆天齐是阴险毒辣的oss,那么此人就像是正义公平的化身。
陈瑜心念一转,忍不住出声确认道:“……创世圣尊?!”
“不错。”圣尊颔首,语气温和。“吾已修复魔界撑天柱,故而应约前来寻你。”
霎那间,陈瑜也不知道是该庆幸那四年的时光并非虚梦,还是该感叹圣尊毕竟言而有信,心情不禁有些复杂,神情有一秒钟的怔然,回过神来,才听见圣尊继续道:“……你可想好了要吾实现的愿望?”
“我……”陈瑜张了张口,却又收了声,一瞬间后,不由渐渐垂下眼睛,心道:我真的要立刻回去吗?这次回到那个世界后,可能就再也无法回来了……毕竟圣尊可不是能够任意使用的免费传送阵。
圣尊似乎看出他的犹豫不决,道:“不必如此为难,你若此时尚且无法决定,吾也可以稍后再来一趟。”
陈瑜闻言,忍不住抬头直视圣尊,脱口道:“真的?”
圣尊并不着恼,耐心地颔首道:“自然。吾从不虚言。”
说完,圣尊微一挥手,一道纯净如皓雪般的白光便在瞬间击中了陈瑜的额心。陈瑜只感到额头传来一丝温泉般的暖意,却又转瞬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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