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魔殇
阎王殿
盘旋着浮雕暗黑金龙的十八根大柱将阴寒黯淡的大殿支撑着,宽敞的大殿,精致的雕刻,黑色软榻上斜卧着一名女子——她就是阎王殿的阎君。
世人都知道阎君,并非知道他的性别。女子眸光灿若寒月,深邃如夜,眉似剑削,肌肤皎玉,神情冷漠,身形昂扬,气势展现一股天然的煞气。
而她此刻正冷冷的看着我——魔殇。
七月七,阎王殿,血轮眼,万物惧,魔殇显。
魔殇。
魔殇。
魔殇。
成魔而殇。
我喜欢这个名字,不为别的,只国为是自己取的。
满殿喧杂之声渐渐隐没,夜归于平静,今日又是七月七,遮天蔽月,血亮之夜沾染一比诡异。过去六年,我天天泡在血池中,天天喝着她灌入我口中的滚烫鲜血。
她说,血轮眼,很闰。
她说,魔殇,你很美。
所以她在身上下了血蛊。丝毫不念瘃我是她的亲生骨肉。将我推入万劫不香的深渊中独自挣扎。这就是她活着的乐趣。
中血蛊者,这一生只能为血而活,双手沾满鲜血。
所幸,我也爱上血腥的滋味。红的仿若灼热的骄阳,红的宛如初升的朝霞。在我触摸的黑暗中,唯有一片血红。
远处火光照在她身上,剑气剑落,忽明忽暗,裹着浓浓的血腥之气。她那双星辰般的眸子在警告我,忤逆她,只有死。
在她身上我学到了冷漠、残酷、吐血。同时我也学会了隐忍。
今夜无法避免,我将用年仅六岁的身躯对付十个黄金猎人。
“啊——”
我厉声执起手中的剑,眼眸看向大殿内的十名黄金猎获人。直接迎了上去,刀剑相撞,手腕微震,掌中虎口处溢出血,目光映血更红,脸色寒似冰。
我不能输——
我不能在她面前死去——
我不能让她如此践踏仅存的尊严——
步子一迈,双手执剑,血染衣襟,血色眸子一转,透着天边红日隐隐似血之景,将眼前的黄金猎人迷惑,一剑直抵喉咙。接下来九名黄金猎人,也死于我的血轮眼的光晕。
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惊讶,满身痛楚,也抵不过她的动容。
“娘亲,足够了吗?”
这是我六年来如此慎重的称呼阎君的娘亲,好熟悉的字眼,却如此陌生。
满殿的血腥味被冷冷的风吹散,我缓缓收起剑鞘,剑柄之上的血还未凝固,舔了口血,恍若之间我找到一种刺激感。
我没有再看她一眼,转身离开阎王殿。七月七,这一日我发现有一种武功是能让她毙命。
血蛊之毒,让我不在成为她的傀儡,反而因祸得福。从红眸逐渐变成血轮眼。想起过去六年对她的依恋,那怕一点点的母爱也从此刻荡然无存。
“娘,娘,为什么打殇儿,殇儿脸痛痛,脚也痛痛,眼睛也痛痛——”
“打你真怕脏了我的手,你知不知道你是我这辈子最大的耻辱——孽种。”
真是可笑啊,孽种带在身边就是为了每天折磨。原本以为我可以年幼无知,天真无邪的假装,泛着泪水告诉她,“殇儿不是孽种,殇儿是娘的宝,很乖,娘你别打殇儿,娘别离开殇儿”
”啪“
一只大掌打在我脸上,我抚摸着脸,红眼不停眨动,迷茫看着是“娘亲”女人身上,晶亮的红眸泛着水光,“娘,殇儿很乖的——”
“我最讨厌看到你这双血红的眼睛,滚,不要再让我看到你,给我听清楚了,看一次打一次……”
“我是你儿子,你就这么厌恶我?”
“你不是我儿子。”
“我恨。既然如此为什么生下我,为什么生下我后让我自生自灭。你不告诉我爹是谁,从现在起我不会问你。因为我就是个野种。呵,你不配做我娘。”
“如果可以选择,我不会生下你这样的耻辱,你的存在毁了我的一切——”
“那你去死。”我从地上爬起来,从靴子中拔出匕首猛地刺向一脸憎恶的女人,望着手上愈来愈多的血液,多了几分狠意,“娘,你活的如此辛苦,我帮你。”
“……”
显而易见,我虽刺伤了她,却没令她致命。而她只是冷冷看了我一眼,眼中包含讥讽。
我想从今以后,我杀她简直易如反掌。因为这一双能操纵万物的眼睛。
脑中一边回想着,一边沿着昏暗的道路向锁魂楼走去。锁魂楼我最爱的地方,是阎王殿最高的顶阁,里面有着无数典籍。
每一层书架上,都收集着中州大陆上每个人的一生。上面密密麻麻记录着世人的点点滴滴,也记录着黄金猎人杀人的全部过程。手段尤为残忍。
而我的乐趣就是从这些资料上找到发球我的慰藉。
从那以后,我见过阎君的次数就越来越少,呆在锁魂楼的时间越来越长。少了她的打骂,我还真不习惯。
有一日,她亲自跑来锁魂锁看我,给我带来一件红色的衣纱。当我穿上时,水袖萦绕,格外妖魅。
舞动着,甩动着,旋转着,跳跃起步,像只红色蝴蝶翩翩起舞。我第一次笑了。
“脱掉衣服。”
我一愣,停下手中的动作,一脸清冷的看着她。‘
“我说,脱掉衣服。”
我抬眸看着她,脱掉身上的红衣,摔在地上。
“脱完,赤裸着身。”
我听着她不带任何感情的话,脱去身上的束缚,一丝不留。
“仔细看着。”
我还未回神,只见她同样一丝不挂的裸露在我眼前。赤着脚踏在绒毛上,忘记一切,不带一比牵挂,心如止水,身无旁鹜的舞动起来。
我第一次看到如此温柔的她,也是第一次近距离的接触她。从她孤傲的眼神中我看到了柔情。
我不知道为何一个人可以如此反复无常,也不知道身为娘亲的她为何如此对我。
或许,像她说的,情能殇人。
那一舞,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活着的她。
翌日早上,我看到她安静的躺在床上,安静平和,眼不阴阴霾尽褪透着温亮的光。走的及时,去的安祥。
从那天起,我接手了阎王殿。
我不知道她为何选择死亡,她也没有留给我任何只字片语。唯独桌上做好了一碟的糕点,全是我爱吃的。而她如此简单的将我抛弃了。
那一日,我哭了。
那一日,我其实一点都不恨她。真的,我不恨她。
那一日,我想起了她的好。想起她做的糕点。
原来,她除了打骂我,其实也爱过我的。
只是,她的表达太迟了,也太晚了。
时光飞逝。
十五年的时间足够我变的强大,也足够消磨一些记忆。
红衣,红眸,红色油纸伞成为我魔殇的代号。
我喜欢一切红色之物。常常喜欢对着铜镜发呆,偶尔捏起笔画着眉,沾点粉,胭脂在脸颊上散开,配合着我这张谈不上娇媚的脸,似多了邪魅在绽放。
我时常在想镜中那个恬静温雅犹如小家碧玉之姿的红衣女子,红色艳丽若血的眸,白皙的皮肤,穿着红纱舞裙的到底是谁?
男儿女相。
我恨透了这个词。讨厌男人猥琐的目光,讨厌女人淫荡的注视。
我一直孤独着,一直找不到方向。只能将心中的空缺,心中的虚空寄托在其他人身上。
我顽劣、狠辣、戏谑人生。
直到在虞城遇到传闻中的魅宫五公子,听到他们随意的谈论着各自喜好,还有对我的评价这般悠闲,如此慵懒,我发狂的嫉妒。
万历1780年,三月初一,这一天,我记忆深刻,终身难忘。我就在魅宫五公子泛舟湖上钓鱼的那条般上做船夫。
公子祈指着水中的鱼来评价我,“他魔殇如何顽劣,也如同水中的鱼一般,他的眼泪流在水中,离开水,他将无法生存他很寂寞,因为他只能待在水中。一辈子困在水中,是他们永远无法跨越的屏障。而他习惯于玩弄世人,试问这样的人活性能改?”
其实不然,他公子祈是第一个懂我的人。我震惊之外甚至透着窃喜。此人合我口味。
公子峥同样也对我做出评价“他魔殇空有一副皮囊,不讨喜的性子,男儿这样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他说的一点不假,我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庆然,我只有一副皮囊,一无所有。此人说到我心坎里。
双绝公子未置一词,公子穆淡知不语。
而唯独公子卿的话,说的我当折断了手中的船浆。
公子卿说,“魔殇天下第一殇,不过是故作妖惑,故作顽戾。与其说爱洁成癖,还不如说他外表光鲜只为遮盖身体某些暗疮。与其说他不爱女色,倒不如说他贪恋男色。与其说他作风夸张,不过是哗众取宠。”
想来我洁身自律,倒成了他口中的“断袖。”
为了公子卿这句话,我把船泊到水
·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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