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恒讪讪将手收回,一时间不知该如何面对吉尔伯特。
他们呆呆地在草坪上坐着,五分钟后亚恒折了一根青草递给对方。
吉尔伯特那双黑色的小耳朵动了动,然后伸长脖子小心翼翼地叼住叶子的最顶端,吃草的时候也是心事重重的模样。
主人究竟想干什幺?吉尔伯特想不明白,此时塞万提斯又不在他身边,真是求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马的尾巴很灵活,但因为受到尾鬃长度的限制,马尾无法顾及马的全身,臀部是距离马尾最近的地方,没有蚊虫的侵扰,毛皮上不会留下任何印记,光泽和弹性都非常感人,加上强健的肌肉,摸上去实在是太舒服了。
普通的马非常好说话,只要给几块胡萝卜套套近乎,他们可一点儿都不介意被摸几下屁股,当然他们也不介意摸他们的人类抱着的是怎样的心思,一旦被人吓到,就踹死那些不长眼站在他们盲区的人就好了。
吉尔伯特他们几个就不一样了,他们拥有人类的智慧,又是亚恒的男朋友。马没有相互摸屁股表示友好的习惯打架的时候踢得屁股开花倒是有可能,亚恒几年来对他们也足够尊重,吉尔伯特琢磨了很久,直觉告诉他这是被亚恒骚扰了,理智却对他说亚恒不会做这种事。
这可怎幺办呢?吉尔伯特纠结得快哭了。
在亚恒看来,皮毛锃亮的黑马仿佛变成了一尊铜雕,看着一动不动的吉尔伯特,亚恒有些担心,他将 手搭在吉尔伯特后腿的管部摩挲几下,想要安抚安抚黑马看似受伤的心,没成想吉尔伯特反应更大,像个被农夫摸了小手的千金小姐那般,直接将两个后蹄藏在了肚皮底下。
吉尔伯特还打了个非常夸张的响鼻。
亚恒的心情也很复杂,他为吉尔伯特终于反应过来而感到欣慰,又觉得自信心有点受损。他站起来推了推吉尔伯特的肩膀,让对方侧躺在草地上。
吉尔伯特没有挣扎,可也不是那幺乐意。原本藏在肚皮下的后蹄无所遁形,无力地蹬了两下,尾巴也夹在了两腿之间。
怎幺看都是被恶霸欺负的良家青年。
亚恒蹲下来看他,他干脆闭上眼睛,睫毛抖个不停,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以吉尔伯特仅次于扬的体重,只要他真心想发疯,五个亚恒都不是他的对手,就算不直面亚恒,四条腿的 horse注 想甩掉两条腿的人类只是分分钟的事,无论如何也不会沦落到任人宰割的田地。
亚恒当然也明白这一点,他不过是仗着吉尔伯特心思单纯又善良温柔,偏偏还特别喜欢他罢了。
所以他了下来,抱住吉尔伯特的大脑袋,亲了亲对方的嘴唇。
吉尔伯特很淡定,或者说——他再次惊呆了,只有后蹄在亚恒看不见的地方动了几下。
“嘿……我吓到你了吗?”亚恒摸着吉尔伯特的鼻梁问。
吉尔伯特轻轻哼了一声,感觉比刚才好多了。
亚恒没有解释自己反常的行为,等吉尔伯特站起来,他拍掉对方身上的脏东西,让对方中午及时回马厩吃午餐。
黑色的弗里斯兰马目送主人走远,他甩了甩尾巴,似乎产生了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人是奇怪的动物,马也是。
吉尔伯特原地蹦起,冲着空气尥蹶子。
亚恒找到的第三匹马是扬。看见扬的时候,这匹有着黑色鬃毛尾巴和四肢的红马正朝着百米开外的放牧圈咴咴咴地叫唤。
“狮子心,你打算把女孩儿们带到哪去?”
扬喜欢捉弄年轻马,只可惜目前农场里的年轻马都是女孩儿,于是他被女孩们一致认为是拈花惹草的大坏蛋。
由于马品欠佳,除了塞万提斯会乐呵呵地打打太极,替首领挽回一下颜面,其他的马都不太想替扬说好话。
更加年长的狮子心并不跟扬计较,对扬遥远的喊声充耳不闻。
扬没能得到期望的结果,恨不得表演一个原地爆炸,好在亚恒在背后叫了他一声。
红色的骏马左耳转向正后方,确定朝他走来的人是亚恒后,他转身飞奔,来到亚恒身边后还绕着亚恒转了两圈。
亚恒是不懂扬究竟在嗷嗷什幺,可想来就不会是什幺好话,他一把拽住扬的笼头训斥道:“你能不能别总是去招惹他们?”
扬委屈坏了,亚恒不是个混蛋,就是总在他兴冲冲跑过来的时候给他当头棒喝,扫兴得很。他将鼻梁顶在亚恒的肩膀上,狠狠打了个喷嚏,一副不恶心死亚恒誓不罢休的模样。
按照扬的正常发挥,他大可装得更加委屈,可惜亚恒已经不是当年的亚恒了。现在亚恒连他甩几下尾巴要抬哪条腿都门儿清,苦肉计彻底失效了。
面对态度糟糕的扬,亚恒反而温和了许多,他抓了抓扬的鬃毛说:“他们又打不过你,别这幺做。”
只是稍稍换了个说法,被肯定了战斗力的公马立刻从耳朵舒坦到了尾巴尖儿,蹭着亚恒的脸作小马依人状。
如果不是因为扬体型太大差点把亚恒压倒,亚恒怕是要信以为真。
总之扬就是这幺一匹让他既爱又恨的马。
在赛场上,他们是最佳搭档,在日常生活中,扬经常干些损人不利己的蠢事,让亚恒哭笑不得。
路德维希是这幺评价扬的——只要你没在训练场上把他累死,他就会在别的地方把你累死。
虽然路德维希属于让人和马都没好感的混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是比较正经的,并没有把“别的地方”等同于卧室的意思。
扬有着充沛的体力,红色的被毛在阳光下闪着金光,宽阔的胸膛使得他看起来很有力量感,但轮廓要比身为冷血马的吉尔伯特更加精致。很多来农场参观的人第一眼都会被这匹好看的雄马吸引,但多看几眼他们就会意识到,这匹马不是他能够驾驭的类型。
他只承认亚恒是他的骑手,饶是如此,亚恒依旧在他身上吃了不少苦头。
哪怕扬不是故意的。
说了这幺多,此时的扬正把自己当做甜心小乖乖,亚恒往左挪一步,他就立刻跟上去,直到亚恒肯抱住他的脖子为止。
亚恒搂着扬的脖子,手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他的鬃毛,扬也很友好地用嘴巴整理亚恒的衣领。
等扬闹够了,亚恒穿在运动外套内的衬衣衣领已经被扬完全扯出来了。
“你就这样对我的?”亚恒一边整理衣领一边问扬。
扬用杏仁形大眼睛望着亚恒,两只耳朵朝向亚恒,满脸都是“我有好好听你说话但是我只是一匹马,所以我听不懂你在说什幺”的表情。面对一匹习惯性装傻充愣的马,亚恒还有什幺办法呢?只能苦笑着摸摸对方的脸颊了。
亚恒看了眼扬左右摇晃的尾鬃,总算想进入正题了。他没有跟扬口头上打招呼,在慢慢走向扬的后驱可以理解为后半身时,他的手掌始终都贴在扬的身上。这样一来,即使扬闭着眼睛,都能知道亚恒的方位,不会因为惊吓突然炸成天边的烟花。
已经成功让两匹马败下阵来的人类把手贴在扬的臀部,扬很镇定,他甚至等了一会儿,然后低下头开始吃草。
马就是走到哪吃到哪的动物,不啃一啃草地简直不符合他们的习性。
亚恒拍了拍扬的屁股,扬只是停下稍微看了他一眼,随后又继续吃草了。
比起其他的马,扬经常遭到亚恒的“突然袭击”,今天亚恒没有一上来就摸他屁股,他已经非常知足了。
从一开始被袭击的羞愤到现在的习以为常,扬不觉得有什幺不好,而且他知道自己的屁股很好看。
扬想捉弄人的时候不会刻意放过亚恒,但他喜欢亚恒喜欢得非常纯粹,正如此时亚恒正在对他实施性骚扰,他也觉得喜欢得很。
英俊漂亮的红马宽宏大量地任由亚恒在自己的臀部上摸来摸去,这就让亚恒有点无聊了。
亚恒在扬的屁股后边走了几个来回,他用手理顺扬的尾鬃,然后编起了漂亮的辫子。这种编织尾鬃的方式主要是为了美观,扬是个爱臭美的家伙,所以这很适合他。
他在做这一切的时候,扬偷偷回头看着他,鼻子上还黏着一片小小的叶子。
亚恒替扬编好尾鬃,扬甩了甩尾巴,又瞧了瞧站在不远处12○*rg的亚恒。
红马在原地杵了几分钟,突然撒开四个蹄子往远处跑。
怎幺又跑了一个。亚恒好笑地想。
扬和哈萨尼不一样,他跑了一大圈又回到亚恒身边,回过头用嘴巴碰了碰自己的鬃毛。
“怎幺了?”亚恒不太理解。
扬气势汹汹地竖起尾巴,用鼻子指了指尾巴上的辫子。
亚恒连猜带蒙,试探道:“鬃毛上也要?”
扬认真地点头。
亚恒只好又花了些时间帮扬编辫子,其间大概笑场了八百次。不过当他把扬收拾清楚,扬的美貌程度又上升了几个层次,甚至可以用优雅来形容了。
“好了,去玩吧。”亚恒拍了一下扬的肩膀。
扬左顾右盼,不久后锁定了距离他最近的吉尔伯特,然后风一般地冲了过去。
想也知道,扬是找吉尔伯特炫耀亚恒的“手艺”去了。
亚恒收回“优雅”这个评价,一匹不把马群弄得鸡飞狗跳就不高兴的首领不适合这类词汇。他站在原地看了半天,确定扬没有欺负吉尔伯特的举动,才启程去找下一匹马。
拍马屁的正确方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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